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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促“破网打伞”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9-06-04 07:4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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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保护伞”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依法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查处“保护伞”2人,涉黑涉恶腐败5人,“一案三查”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兴庆区纪委监委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规矩,突出政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兴庆区纪委监委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2019年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及时向兴庆区委请示汇报扫黑除恶的工作情况,先后召开15次纪委常委会议、1次监委委务会议、18次审查调查专题会议、1次推进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强化“扫黑除恶一盘棋”思维,将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11家单位和“零线索”的7家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严格监督执纪,破“网”打“伞”拍“蝇”。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拔出萝卜带出泥。对十八大以来受理的暂存信访件、反映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信访件开展大起底、大排查,逐件过筛,确保有价值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不遗不漏。紧盯“3·15”涉黑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受理涉案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22件并全部办结,查处“保护伞”2人,涉黑涉恶腐败5人,职务犯罪2人,一般违纪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坚持“一案三查”,对 “3.15”涉黑案件中涉及的违规发展中共预备党员、违规进入基层党组织、把持基层政权的问题线索,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立案审查调查4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起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执纪效果。加大巡察监督力度,从5月中旬到7月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察,重点对各乡镇、涉农街道进行专项巡察,了解是否存在非法挡工、强迫交易、欺压群众及干扰基层政权等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推动工作不力等问题,为彻底铲除黑恶、建设平安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攥指成拳,方能攻坚克难。为确保扫黑除恶线索移送、案件查办衔接有序,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兴庆区纪委监委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联席制度》,与政法机关建立《兴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各部门间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工作制度》,明确了问题线索移送的范围、程序、时间等内容。对公安机关查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会商、提前介入、同步调查;对政法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逐一核查、及时反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与公安机关召开扫黑除恶联席会议11次,与扫黑办开展专项督查3次,做到扫黑除恶信息资源共享,扫黑拔“伞”同频共振。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兴庆区纪委监委在“清风兴庆”微信公众号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25篇,在各乡镇、街道、村居、重点领域张贴《关于检举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的公告》,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品、宣传彩页。5月以来,集中两周时间,组织纪检干部到兴庆区两乡、两镇农贸市场集市,部分街道批发市场、菜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活动,摸排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持续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平安家园、增强群众安全感不懈努力。(兴庆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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